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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響力變現:網紅創作者7大商業模式

作者:案編│2019.9.4


網紅經濟持續發燒?

根據「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」最新公布《2018年台灣數位廣告量統計報告》顯示,社群媒體平台的數位廣告量佔整體數位廣告市場之37.6%,相較於2017全年度成長率21.17%,可見人們對社群的黏著度不減反增。在早期就有追星族的粉絲經濟,隨自媒體興起與社交平台技術演化,衍伸出網紅經濟這樣獨特的產業,網紅本身為其核心,如何產出優質內容創造永續經營,亦或爆紅只是曇花一現?大環境的變遷每分每秒都再考驗著網紅的耐力與適應力。

★網紅經濟:網路紅人透過社群平台,運用自身影響力獲得大眾關注及粉絲擁護,形成廣大或特定市場,將粉絲群體轉為消費力。 ★粉絲經濟:以消費者為主角,關注明星、偶像或名人等的熱心追隨者為其粉絲,因支持而產生的消費行為。

網紅創作者的營收來源

內容可以兌現,創作需要付費。有了資金的幫助,才能讓創作者專注在創作出更棒的內容給觀眾。目前台灣常見的網紅經濟模式有以下:

1.頻道收益/廣告分潤

最常見的收入來源。創作者如在社群平台上符合資格門檻,可將頻道走向營利模式。如 YouTube 在影片插入廣告的廣告收益、粉絲支付月費成為頻道會員、商品專區等。

2.業配代言

走到這步也代表網紅已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了,如何開價成為網紅的課題,你可以參考的收費公式:

發行費+人才費=你應該開的價

取自《網紅這樣當》一書,作者:布莉塔妮.漢納希(Brittany Hennessy)

發行費為在頻道上刊登內容的費用,依據追蹤人數、互動率等而有所不同,人才費為自己的人事成本,也包含要花多少費用來創造內容。所以仔細想想,網紅的業配真的都是天價嗎?

3.開團導購 在電商界有「團媽」(團購媽媽),網紅界可以找區域型或特定族群的部落客做開團。還有一種「聯盟行銷」是在業配文底下放產品連結,消費者點擊購買,藉以收取佣金。 4.直播斗內

斗內(Donate)一詞出現在直播盛行的年代,直播主透過平台,觀眾喜歡便可以付費「打賞」。

5.直播拍賣 大家身邊應該都有一種朋友:很愛看臉書上的直播拍賣。賣水晶、牛排、海鮮等,直播主講的起勁,一旁的留言串刷的越激烈,越能激發觀看者的衝動性購物。臉書上做直播拍賣透過分享抽獎的方式,可以更快達到病毒式行銷。做拍賣最怕客人喊了+1事後不買單,直播前準備好方便結帳的官網或整單系統,確保金物流完善以避免消費糾紛。 6.知識銷售 大多來自於知識型網紅,他們在某領域的專業程度已足夠成為意見領袖。參與演講、授課、出實體書、電子書、或是開線上課程讓想學習的人來訂閱付費。 網紅舉例:阿滴英文

7.自創品牌/影視演藝 隨著網紅的人氣攀升到一個高點,他們陸續推出聯名、周邊商品,或是創立自己的品牌,服飾、餐飲。挑戰嘗試節目主持、演戲、歌手,多方面的經營讓大家看到網紅更多不同的一面。 網紅舉例:聖結石SAIN'T品牌服飾、千千千拌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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